来源:重庆五一八审计事务所有限公司 时间:2024-12-14 08:02:06 [举报]
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段 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段应当说明,按照适用的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是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 (1)设计、实施和维护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 (2)选择和运用恰当的会计政策; (3)作出合理的会计估计。 在审计报告中指明管理层的责任,有利于区分管理层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降低财务报表使用者误解注册会计师责任的可能性。
审计报告应当注明报告日期。审计报告的日期不应早于注册会计师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包括管理层认可对财务报表的责任且已批准财务报表的证据),并在此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形成审计意见的日期。 注册会计师在确定审计报告日期时,应当考虑:(1)应当实施的审计程序已经完成;(2)应当提请被审计单位调整的事项已经提出,被审计单位已经作出调整或拒绝作出调整;(3)管理层已经正式签署财务报表。
审计报告意见类型强调事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注册会计师应当对获取的证据进行评价,形成对内部控制有效性的意见。只有在审计范围没有受到限制时,注册会计师才能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形成意见。如果审计范围受到限制,注册会计师需要解除业务约定或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应当评价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对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素列报是否完整和恰当。
“完整和恰当”具体内容如下:
(1)责任声明;
(2)评价依据;
(3)重大缺陷;
(4)整改措施;
(5)自我评价结论;
(6)非财务重大缺陷。
审计报告的要素
1、标题
包括内容:被审计单位名称;审计事项(类别);审计期间;其他。
2、收件人
内部审计报告的收件人应当是与审计项目有管理和监督责任的机构或个人。
包括:
(1)被审计单位适当管理层;
(2)董事会或其下设的审计会或者组织中的主要负责人;
(3)组织管理当局;
(4)上级主管部门的机构或人员;
(5)其他相关人员。
3、正文
审计概况;审计依据;审计发现;审计结论;审计建议;其他方面。
4、附件
内部审计报告的附件——是对审计报告正文进行补充说明的文字和数字材料。
包括:
(1)、相关问题的计算及分析性复核审计过程;
(2)、审计发现问题的详细说明;
(3)、被审计单位及被审计责任人的反馈意见;
(4)、记录审计人员修改意见、明确审计责任、体现审计报告版本的审计清单;
(5)、需要提供解释和说明的其他内容。
5、签章
内部审计报告应当由主管的内部审计机构盖章,并由以下人员签字:
(1)审计机构负责人;
(2)审计项目负责人;
(3)其他经授权的人员。
6、报告日期
审计报告日期一般采用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批准送出日作为报告日期。
将母公司个别报表视为按目的编制基础编制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01号——注册会计师的总体目标和审计工作的基本要求》规定,财务报告编制基础分为通用目的编制基础和目的编制基础。通用目的编制基础,是指旨在满足广大财务报表使用者共同的财务信息需求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主要是指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目的编制基础,是指旨在满足财务报表特定使用者对财务信息需求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包括计税核算基础、机构的报告要求和合同的约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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