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
南京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资料,财务审计报告专人专员,企业财务审计报告 |
面向地区 |
全国 |
财务审计需要提供以下审计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股东会决议及章程。 3、财务资料(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科目余额表、总账、明细账、凭证资料等等) 4、银行对账单及流水。 5、年度和季度纳税申报表。 6、专项支出费用发票及合同和项目介绍。 7、其他需要的审计资料。
审计报告应当注明报告日期。审计报告的日期不应早于注册会计师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包括管理层认可对财务报表的责任且已批准财务报表的证据),并在此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形成审计意见的日期。 注册会计师在确定审计报告日期时,应当考虑:(1)应当实施的审计程序已经完成;(2)应当提请被审计单位调整的事项已经提出,被审计单位已经作出调整或拒绝作出调整;(3)管理层已经正式签署财务报表。
应当评价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对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素列报是否完整和恰当。
“完整和恰当”具体内容如下:
(1)责任声明;
(2)评价依据;
(3)重大缺陷;
(4)整改措施;
(5)自我评价结论;
(6)非财务重大缺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