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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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地区 |
全国 |
【服务流程】 1、了解被审单位的需求,签订合同; 2、提供被审单位的财务资料; 3、提供被审单位的执照和章程; 4、上门审计,核查被审单位的财务资料; 5、客户验收付款。 【业务范围】 财务审计、企业招投标审计、非盈利机构年度财务审计、教育培训和民办幼儿园年度财务审计、医院和事业单位年度年检财务审计、公司成立验资审计报告、人力资源公司劳务公司年度财务审计、旅游公司年度财务审计等等。
本事务主营审计服务、能进行包括财务报表审计、公司内部审计、专项审计、汇算清缴、税务清算、等在内的各种审计服务,是一家技能、完善、综合性强的会计师事务所。本事务所有将通过简单、、价格优惠、的产品优势,更好的定位并完善客户需求!
审计报告意见类型强调事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注册会计师应当对获取的证据进行评价,形成对内部控制有效性的意见。只有在审计范围没有受到限制时,注册会计师才能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形成意见。如果审计范围受到限制,注册会计师需要解除业务约定或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应当评价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对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素列报是否完整和恰当。
“完整和恰当”具体内容如下:
(1)责任声明;
(2)评价依据;
(3)重大缺陷;
(4)整改措施;
(5)自我评价结论;
(6)非财务重大缺陷。
审计报告的要素
1、标题
包括内容:被审计单位名称;审计事项(类别);审计期间;其他。
2、收件人
内部审计报告的收件人应当是与审计项目有管理和监督责任的机构或个人。
包括:
(1)被审计单位适当管理层;
(2)董事会或其下设的审计会或者组织中的主要负责人;
(3)组织管理当局;
(4)上级主管部门的机构或人员;
(5)其他相关人员。
3、正文
审计概况;审计依据;审计发现;审计结论;审计建议;其他方面。
4、附件
内部审计报告的附件——是对审计报告正文进行补充说明的文字和数字材料。
包括:
(1)、相关问题的计算及分析性复核审计过程;
(2)、审计发现问题的详细说明;
(3)、被审计单位及被审计责任人的反馈意见;
(4)、记录审计人员修改意见、明确审计责任、体现审计报告版本的审计清单;
(5)、需要提供解释和说明的其他内容。
5、签章
内部审计报告应当由主管的内部审计机构盖章,并由以下人员签字:
(1)审计机构负责人;
(2)审计项目负责人;
(3)其他经授权的人员。
6、报告日期
审计报告日期一般采用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批准送出日作为报告日期。
如果采用这种处理,注册会计师应注意四点:1.提请被审计单位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清晰披露其这一目的编制基础,不能声明遵循了企业会计准则;2.通常理解,在企业会计准则基础上进行修正的目的编制基础不属于公允性编制基础,因此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意见中不应当采用“公允反映”的表述;3.在审计报告中应当增加强调事项段,提醒审计报告使用者关注财务报表按照目的编制基础编制;4.由于采用目的编制基础编制的财务报表是为了满足特定使用者的需求,因此,注册会计师还应对审计报告的分发和使用进行限制,以降低审计报告被不当使用而产生的风险。